本所承办的蒙城县鸿业立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圆满召开
发布时间:2021-05-09 浏览次数:0

蒙城县鸿业立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蒙公司”)开发建设的“鸿业·城市森林”房地产项目,因公司建设资金不足,民间资本融资金额过高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蒙城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立蒙公司破产重整,并指定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联合担任管理人,指定本所高级合伙人张杰担任管理人负责人,本所十余名律师及律师助理参与本案重整工作。该重整案共计申报债权548笔,申报的债权总额高达18亿元。

在蒙城县委县政府支持下、蒙城县人民法院的依法监督指导下,本所担任管理人的立蒙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5月8日顺利召开。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本次会议由蒙城县人民法院首次采取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现场有法院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债权人会议主席、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审计、评估机构人员等人员参加,分布在全国各地的359名债权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PC端或手机端在线观看、实时点击投票表决,充分参与各项会议议程。最终债权人以97%的表决支持率高票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关于推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报告》及《债权人委员会职权议事规则》、《召开书面或网络债权人会议的议案》等议案,圆满完成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为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开启了新的起点。下一步,管理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广大债权人等的合法权益。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近年来专注于破产业务的深入研究,作为安徽省第一批省级(一级)破产管理人名册成员,2020年本所再次成功入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名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已担任六十余家公司(企业)的清算组和管理人,依据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从事公司的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专项法律服务。特别是在破产企业重整过程中,通过提供专业服务、协调各方主体利益,保证重整各方之间通过有效的沟通与协商,促使企业绝处逢生,降低债权回收成本,提高债权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地维护各方利益,达成多方共赢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