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助力蓝盾光电IPO项目顺利通过创业板上市委审核
发布时间:2020-07-16 浏览次数:0

2020年7月15日,由本所担任发行人律师的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蓝盾光电”)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

蓝盾光电主要从事高端分析测量仪器制造、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工程、运维服务、数据服务和军工雷达部件的生产。蓝盾光电在光学、电子及信息技术、精密机械制造等领域积累了五十余年的科研和生产经验,是我国仪器仪表行业内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之一。

本所担任蓝盾光电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为蓝盾光电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证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就本次发行上市所涉法律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回复反馈意见、问询函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事务。本所合伙人鲍金桥、孙庆龙以及专职律师张鑫为本次发行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该项目是继本所承办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过会后,本所2020年度第三家IPO过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