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义说法 | 本所朱培培律师做客安徽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第一时间》栏目解答工伤维权问题
发布时间:2024-03-18 浏览次数:0

3月18日,本所专职律师、承懿行法律服务志愿团成员朱培培律师做客安徽电视台经济卫视《经视一时间》栏目,就“权阿姨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在上班时间内受伤,目前公司不给申报工伤”这一案件的法相关律问题作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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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中,朱培培律师针对权阿姨此次受伤如何维权等相关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与解答。

朱培培律师指出:一、权阿姨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退休待遇,但因其系进城务工的农民且属于农村户口,该类人员在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依法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二、针对公司目前不同意给权阿姨申报工伤的情况,权阿姨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寻问周边人员是否看见其受伤,收集其在工作时间受伤的证据;三、权阿姨虽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其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公司不予同意为其申报工伤的情况下,其可自行向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四、对于公司目前给出的赔偿方案,权阿姨也可跟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权阿姨可依法维权。

朱培培律师建议: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应要求公司给予工伤申报;如公司不配合,应搜集相关证据,在固定证据后自行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来,承义律师将继续秉承“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服务宗旨,真正把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融入群众生活的的方方面面,积极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中展现新风采、树立新形象、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