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公司法》的正式实施,为深入理解和准确应用法律条款,8月2日,本所争议解决业务部联合公司业务部、金融与财富管理业务部共同举办了以“《公司法》相关案例”为主题的研讨会。研讨会由争议解决业务部副主任、合伙人马玲主持,高级合伙人耿建生、胡国杰、胡茂平、秦煜、连佩庆,业务部主任、副主任及数名青年律师参加。
会议伊始,胡国杰主任发表寄语,希望各业务部工作做常做实做细、做出效果、做得长远,加强对外的互学互鉴互动,提升部门团队化、专业化水平,并鼓励青年律师积极走出去学习,充分利用各类平台与资源,增长见识、树立自信,促进自我发展。
耿建生主任强调了新《公司法》学习及应用的重要性,期待今后多开展相关的专业探讨和交流活动,共同推动新公司法在公司治理实践中的有效落地。
本次案例研讨会由刘一乙、李惊雷两位律师进行分享。刘一乙律师以《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主题进行分享,结合实务案例,围绕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金加速到期、董监高的法律责任、实控人法律责任等方面深入剖析了出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策略。连佩庆主任针对案件细节进行了补充,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分享了公司治理实务中切实可行且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李惊雷律师以《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为主题进行分享,结合自己亲办案件,围绕董监高责任义务、企业运营中的实际问题和风险防控进行解读和分析,强调了透明公示的重要性,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交流环节,大家围绕案例中的关键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探讨,分享各自的观点和见解。现场发言氛围热烈,研讨效果明显,参会律师收获颇丰。
本次新公司法研讨会,不仅是对新法实施的一次积极响应,也是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未来,本所及各业务部将持续关注行业动态,紧跟法律政策的发展变化,陆续举办一系列有意义的研讨活动,不断提升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与服务水平,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