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所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
本所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为:李鹏峰、张杰、秦煜,李鹏峰担任主席。任期自2024年8月26日起三年。
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监事会成员分工如下:
李鹏峰 负责监事会全面工作
张 杰 负责财务资产监督、大部制考核工作
秦 煜 负责律师建议收集反馈以及重大事项监督工作
特此通知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二O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