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所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
本所第五届执委会成员为:肖鑫、苏畅、连佩庆、束晓俊、沈阳、赵元元、徐林、汪律、丁俊,肖鑫担任主任。任期自2024年8月26日起三年。
经第五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执委会委员分工如下:
肖 鑫 负责执委会全面工作
苏 畅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连佩庆 负责行政管理工作
束晓俊 负责执业风险防控工作
沈 阳 负责人事管理工作
赵元元 负责大部制管理工作
徐 林 负责青年律师发展、教育培训工作
汪 律 负责外联、宣传工作
丁 俊 负责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的拟订工作
特此通知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二O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