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衿之志 履践致远 |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刑事部第二次会议圆满召开
发布时间:2022-08-05 浏览次数:0

        2022年7月29日下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在本所大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此次会议一是为了继续推行律所大部制改革的发展,增强部门的常态化与凝聚力建设,二是为了给律师同仁们提供业务交流的平台,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律师工作风险防范。本次会议参会人员达20余人,本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苏畅律师,副主任刘文革律师到会并发言。参会律师们积极交流,分享心得。

        在谈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时,苏畅律师指出目前最新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已实施,原立案追诉标准(二)及补充规定已废止,办理案件中不仅需要掌握新标准,还需要针对个别罪名了解办案机关所在地的具体追诉标准。

       关于不起诉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苏畅律师以今年自己办理的两起存疑不起诉案件为例,介绍并总结了办案心得。第一起是某公司参与多起串通投标事实,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虽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其本人未实施串通投标的行为,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第二起是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系公司基建部负责人,为了获取奖补资金,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了有关投资书店建设的大量虚假发票、合同等材料,孙某某向文旅部门提交了上述申报材料。因孙某某未参与准备虚假材料,也不知申报材料真伪,同时公司对书店的实际投入也无法进行司法审计,进而无法判定公司是否符合领取奖补资金的条件,案件事实难以查清,检察机关对此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另外,刑事部为响应所内律师的呼声,研究了最新的刑事委托协议条款,针对协议中的措辞,与会律师积极发表意见,并字斟句酌进行了讨论,本所高级合伙人方向东律师更提出了关于律师费的性质与执业特殊性的问题,引起大家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

       在业务风险防控方面,由刘文革律师对《刑事业务的工作开展及风险防范》进行交流发言,刘文革律师谈到“明者远见于未萌,而知者避危于无形”,刑事案件的风险一是带来的人身安全隐患,二是违规产生的不利风险。刘文革律师从刑事业务接受委托-侦查阶段-审查起诉-法院审理的各个环节重点阐述存在的风险问题等,为青年律师警钟长鸣。

      会议中,与会律师提出了会见易产生的违规风险问题,也有律师提出与当事人接触,如何增强信任赢得代理的沟通技巧,大家畅所欲言,为会议增添了浓郁热烈的氛围。

      此次会议虽历经3个多小时,但参会律师们依旧热情洋溢,深感收获满满,本次会议取得了圆满积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