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担任管理人的涡阳县恒金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2-02-14 浏览次数:0

  新年伊始,由本所担任管理人的涡阳县恒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金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在涡阳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通过网络会议形式顺利召开。

  恒金公司坐落在于亳州市涡阳县高炉镇,自2012年8月6日注册成立2020年8月17日,恒金公司因融资成本过高、销售不畅等原因,陷入经营危机,其开发建设的“香河花园”项目停滞,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随后以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涡阳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21年12月10日,涡阳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恒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本所和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担任恒金公司管理人。

  自接受指定以来,本所立即组建由高级合伙人张杰律师、秦煜律师并带领多名优秀律师组成专业团队,积极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在短短两个月内,管理人团队迅捷缜密完成债务人资料交接、债权申报及审核等工作,编制债权表、编写破产财产变价及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

  在本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团队向合议庭及全体债权人汇报了《执行职务工作报告》、《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关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支出情况报告》共计四项报告。管理人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计表决事项共三项。分别为“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关于推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报告”及“债权人委员会职权议事规则”。经网络开会平台实时统计,《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关于推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及《债权人委员会职权议事规则》均高票通过。

  从2021年12月10日立案,到2022年2月1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将各议案顺利表决通过,在短短六十天的时间里,本所作为管理人,发扬工匠精神、精益求精,秉持严谨认真、诚实细心、勤勉负责、依法依规的原则,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今后,本所将继续以保持专业化水平、优质化服务为己任,扬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