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所破产管理业务交流,切实提高破产管理业务水平,1月15日,本所破产管理与债务重组部开展主题为“破产管理人执业风险与业务拓展”的交流座谈会,交流会由本所高级合伙人、破产管理与债务重组部主任肖鑫主持,二十余名律师参加了会议。
会议伊始,肖鑫主任向大家汇报了2023年度破产案件办理情况,希望部门成员在新的一年勤勉尽职、全力以赴,争取在破产领域有更大的作为。
随后,破产管理与债务重组部副主任葛瑞琦以“公司法修订对破产制度的影响”为主题进行分享。葛瑞琦副主任围绕着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对破产案件受理的潜在影响、社会责任原则对优先债权类型的潜在影响、母公司股东对全资子公司知情权与代位诉讼权对管理人履职范围要求的潜在影响、清算义务人范围的变化以及强制注销制度对董事承担责任的影响等方面逐一进行了分析,并结合自身处理案件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抛砖引玉,引发了与会律师的热烈讨论。
与会律师还围绕如何拓展破产案件的渠道及获得指定成为破产管理人的途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大家相互借鉴、互相启发,共同探索破产业务的最佳实践。
日后,本所破产管理与债务重组部将多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在交流中碰撞更多火花、形成强大合力,提高本所管理人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推动本所破产业务走在行业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