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所律师江凯应约接受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记者采访,针对涉外婚姻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了意见。江凯律师针对当事人的疑问,阐明了涉外婚姻的管辖权问题,即若无法协议离婚,国内当事人一方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等相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与此同时,江凯律师围绕涉外婚姻,还提出了建立感情基础后结婚为宜及需在国内民政部门办理合法手续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