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合伙人连佩庆亮相安徽电视台并就相关法律问题精彩答疑
发布时间:2019-05-07 浏览次数:0

2019年5月6日,本所合伙人连佩庆应邀参加安徽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的直播节目“经视一时间”栏目,和安徽经视知名主持人梅兆卿女士就遭受野生动物伤害如何维权进行了精彩互动,连律师从如何定义野生动物、游客遭受侵害时景区管理部门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受害者如何维权等方面,从律师视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分析。连律师认为,定义野生动物不能仅仅根据动物生活在景区内或外,主要还是应该以是否有管理人或者饲养人为标准,对于有人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由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如果受害者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相应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赔偿责任。对于自由生长的野生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目前采取的是国家补偿的方式,具体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级政府规定执行。景区如果尽到了警示、告知和预防的义务,一般不承担责任或仅承担较小的责任。为了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醒广大游客在游玩时千万不要对野生动物进行挑逗和挑衅,以免造成伤害和损失。在遇到野生动物伤害时,游客可以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但尽可能不要对野生动物造成明显过限的伤害,因为大多数野生动物不但受国家保护,而且还是人类的朋友,要尽可能的做到人和野生动物的和谐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