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合伙人胡国杰应邀参加《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立法专家论证会
发布时间:2019-08-17 浏览次数:0

 为适应合肥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依法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促进轨道交通事业健康发展,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的立法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2019年8月16日上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草案论证座谈会,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汪菊喜、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凌海群共同主持会议,合肥市交通局、公安局、城建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民防办、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近20人参加会议,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宏光及本所合伙人胡国杰作为立法咨询专家应邀参会。会议就《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草案)》涉及的管理体制及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的规范性、可行性以及篇章体例的科学性进行了热烈讨论和深入论证,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立法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