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总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总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情重处理不合格党员。
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