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制度
发布时间:2022-08-10 浏览次数:0

中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市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发展党员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总支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们谈心,帮助其进步。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收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总支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总支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