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晓俊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及资本市场,公司并购重组等。
束晓俊律师具有近二十年的专业经历,在企业上市、公司并购、企业规范治理、股权激励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束晓俊律师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交易所出具的相关规定,善于把握审核要点,先后为近二十家企业的首发上市、再融资、股权激励、资产重组事宜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圆满完成了相关工作,服务过程中取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束晓俊律师目前担任十余家上市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并担任国元证券内核小组专家委员。
束晓俊律师于2007年进入承义工作至今
束晓俊律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案例:
1、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IPO):担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律师,全程参与公司上市方案的制定、公司股份改制工作,为公司上市提供专业辅导并撰写申报IPO的法律文件。
2、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担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文一科技”)、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律师;担任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人律师。
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收购项目:担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工业科技100%股权项目、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海华科技100%股权项目、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法国TRISTONE100%股权暨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参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担任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安徽水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收购人法律顾问。
4、上市公司证券业务常年法律顾问:现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常年证券法律服务。
5、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及其他业务:担任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专项法律顾问;担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项法律顾问;担任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划转专项法律顾问;
6、新三板、债券及其他项目:担任安徽三联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森爱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专项法律顾问;担任合肥城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贵州省水城县宏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安徽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文一地产有限公司提供项目收购等非诉讼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