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卫东律师曾先后担任安徽省委某部等数十家省市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孙卫东律师曾先后担任的社会职务:安徽省某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安徽省信访复核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法委案件评查专家库专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员;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合肥市蜀山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合肥市庐阳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顾问和上海盛本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省健康文化旅游促进会副监事长;安徽省律师协会长三角律师一体化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人事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孙卫东律师,中共党员,本科法学专业,曾任职于安徽省建设厅建设监理协会,建设部首批建筑质量体系审核员,2003年加入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2007年成为高级合伙人至今。
荣誉:
1998年,获得安徽省住建厅“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2006年,代理的安徽“苏丹红1号(肯德基)”案件,在《中国质量万里行》年度全国十大公益维权人物评选中,支持率排名第一,同时被评选为首届安徽省律师协会律师代理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06年3月,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
2009年,代理的“毕淑敏打赢安徽首例数字版权侵权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知识产权50个经典案例”之一等;
2013年,代理合肥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安徽实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典型案例;
2015年,安徽省消费者协会评选为“安徽消费维权30年最美维权人物” ;
2017年12月,首批入选安徽省建筑房地产、公司法专业律师;
2018年6月,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聘任为调解员;
2018年8月,被安徽司法厅评为厅直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案例:
1、成功代理安徽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安徽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委托代建合同纠纷案(一审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成功代理合肥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安徽实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最高人民法院);
3、成功代理安徽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至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二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4、成功代理某科技(合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二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5、成功代理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隶属安徽省某集团)与徽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二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6、成功担任某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担任辩护人(二审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7、成功代理安徽省某局与杭州某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纠纷一案(二审最高人民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