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峰
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席
13605515675
13605515675@139.com
业务领域:证券与资本市场、基础设施与建筑房地产、破产管理与债务重组
行业领域:房地产与建筑、金融机构、私募股权
工作语言:中文
执业领域

李鹏峰律师曾为国风塑业、山鹰纸业、三佳科技、国通管业、皖新传媒、安徽三联交通应用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森爱驰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改制、股票发行及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安凯客车非公开发行股票、美菱电器非现金资产抵债及重大资产置换提供法律服务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美菱电器收购长虹空调及长虹电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丰原生化、皖能电力、合力叉车、丰原药业、美菱电器、黄山旅游、安凯客车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皖新传媒非公开发行股份提供法律服务;为丰原生化发行短期融资券提供法律服务;为中粮生化、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马鞍山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提供法律服务;为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庆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淮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宿州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淮北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肥桃花工业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芜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公司、淮南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巢湖市城镇建设有限公司、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肥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铜陵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公司债券等公司发行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李鹏峰律师还受聘担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融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森爱驰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阜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多家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单位的专项及常年法律顾问。

工作经历

李鹏峰律师1999年在安徽安泰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主席,安徽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出资人、理事,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安徽省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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