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专家汪明华受聘担任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发布时间:2010-08-20 浏览次数:0

近日,原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副厅级审判员汪明华,在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并离开审判岗位后,加盟安徽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理事会,并应聘担任研究所所长,研究所理事、原所长汪明照继续担任研究所专职研究员。
汪明华是我省知名的民商法专家。他自曾担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民事(商事)审判庭庭长二十年来,在长期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民商法理论和实践经验,组织审理了大量复杂疑难的民商事案件,创造了许多审判经验和典型案例;他兼任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总干事十多年,组织了多项重要课题的研究,取得了多项研究成果;他先后发表《债权人的撤销权与代位权的比较与适用》、《公司诉讼重点问题探讨》、《担保问题研究》等论著数十篇;曾多次应邀为高校、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授课,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

汪明华欣然接受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聘请并自愿加盟该所理事会,他表示,他非常欣赏和认同承义律师事务所和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承当助民解难,秉持公平正义”的办所理念,励志在法律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研究及法治宣传、服务群众等到方面作出努力,做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