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日,安徽法院网发布《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第一批省级(一级)、市级(二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公布安徽省省级及市级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本所以综合评分位列前茅的优异成绩成功入册。
此次省级管理人申报评选是自2006年企业破产法实施后的第二次全省范围评选,安徽高院通过对申报人规模、专业水准、综合实力特别是办理破产案件的业绩经验等综合量化考评,从200余家申报机构中最终遴选33名省级管理人,入册管理人将主要履职全省法院社会影响大、职工人数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的重大、疑难、复杂企业破产案件。本所作为省内率先开展清算、破产业务的一流强所,高度重视破产业务的理论研究水平提升及实务操作能力培养。自2007年以来,陆续办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涉外企业破产清算、强制清算、自行清算类案件数十起,领域涵盖制药、通讯、粮食、新能源、机械、贸易等诸多行业,积累了丰富经验。其中,芜湖威能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成功达成破产和解,创《破产法》实施后国内首例,赢得了政府、法院、职工、债权人及社会的一致好评,《人民法院报》将其作为经典示范案例刊登报道。十余年来,承义律所还依托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这一平台,不断加强破产案件理论、实践研究,对如何在破产程序中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课题做了大量研究,先后在《中国律师》、华东律师论坛等媒体平台发表《简析破产程序中的取回权与别除权》、《企业破产程序中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对“僵尸企业”退出的几点现实思考》等专业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