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立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的行政立法工作机制,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安徽省司法厅根据《安徽省行政立法咨询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有关单位推荐和向社会公开征集的基础上,经审核研究决定,本所合伙人胡国杰等受聘担任“安徽省行政立法咨询员”,聘期五年。聘任仪式于2020年1月13日上午在安徽省司法厅隆重举行,安徽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夏月星主持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黄冰霓、张敏及副巡视员陈一胜、杨晏平等厅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会议。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郭志远代表全体行政立法咨询员做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