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0日,经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主席会议和发起人会议讨论决定,接受第二十一批成员和观察员并将名单予以公布。本所合伙人江凯律师入选为观察员。
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是由成员及观察员组成的旨在促进中国建设工程法律完善与发展的专业交流平台。
常设论坛由九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分别为:(1)北京仲裁委员会;(2)深圳仲裁委员会;(3)石家庄仲裁委员会;(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5)广州仲裁委员会;(6)上海仲裁委员会;(7)宁波仲裁委员会;(8)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9)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