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助力华安鑫源公司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承办人:王文峰、朱培培业务部: 浏览次数:0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承义律所”)为安徽XXXX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的登记法律意见书已于2016年8月获得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承义律所协助安徽XXXX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在接受客户的委托后,承义律所王文峰、朱培培律师及其他成员组成的律师团队对客户开展了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并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客户提出了整改和规范的建议,协助客户达到基金业协会要求的规范性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审核。至此,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已为多家公司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重大变更的法律意见书并通过审核。 

承义律所律师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重大变更的专项法律服务,深谙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项若干问题的公告》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引,通过书面审核、实地走访、高管访谈、向第三方机构核查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所涉及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可实施性、资金人员与业务的匹配性、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的专业性、治理结构与管理人员资质的完备性等进行审慎核查,协助客户逐步规范,达到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帮助客户成功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产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