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中煤矿山建设集团2018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承办人:李鹏峰、汪益平业务部: 浏览次数:0

近期,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项目获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通过。中煤矿山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为 20 亿元,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拟发行金额为 4 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存续超短期融资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本所作为发行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项目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所合伙人李鹏峰、专职律师汪益平作为融资发行的承办律师,为其提供包括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全程法律服务,为融资项目成功发行提供了切实法律保障。

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跨行业、多元化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是我国矿山建设中的领军企业。集团综合实力、科研能力连续12年在我国矿山建设行业中位居第一。成立60年来,集团足迹遍布20多个省、市、自治区及蒙古、土耳其、巴基斯坦、老挝、印度、越南、柬埔寨、乌兹别克斯坦等国,有着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PPP项目建设经验及国际项目管理经验,并以优质、高效、绿色环保的施工产品赢得了国内外业主的广泛赞誉。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成功发行,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集团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