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助力亨通光电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无条件过会
承办人:鲍金桥、司慧、朱学润、万晓宇业务部: 浏览次数:0

2019年12月12日,由本所担任法律顾问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亨通光电”)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为海洋网络(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海洋”或“标的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68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

亨通光电专注于在通信网络和能源互联两大领域为客户创造价值,提供行业领先的产品与解决方案。经过多年发展,亨通光电的海缆制造产业已具有一定规模,成功跻身国际市场,具备了承接长距离全球跨洋海底光缆项目的能力。在2016年成功交付的马尔代夫项目中,单根(无接头)海缆长度达到了318公里,问鼎世界之最,并以此于2018年荣登央视大型纪录片《大国重器》。

而本次交易标的华为海洋是一家国际先进的海缆通信网络建设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全球海缆通信网络的建设。华为海洋目前已累计交付90个项目,项目范围覆盖全球,海缆建设长度达50,361公里,成功交付的各类型项目中典型的有:长距离单跨系统和已建中继系统的端站扩容项目——格陵兰项目(长达495千米);超过6,000千米的中继项目——喀麦隆巴西SAIL项目;扩容项目——WACS项目,其是世界上最长的100G链路之一(14,530km),全球最大直连非洲南部和欧洲的海缆系统。

本次交易可以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一方面,亨通光电目前的海缆制造业务能够与华为海洋承接的各类国际海缆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配套,华为海洋稳定的项目来源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海缆制造业务规模;此外,华为海洋参与的部分项目技术难度大,对光缆的容量和稳定性等要求高,后期亨通光电通过与华为海洋在这类项目上的深入全方位合作,有助于打磨和提升公司海缆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亨通光电也可以充分利用自身良好的客户资源以及近年来在国际化进程中获得的海外市场资源,协助华为海洋进一步拓展和争取更多的国际海缆市场份额。

本所担任亨通光电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为亨通光电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本所合伙人鲍金桥、司慧以及律师朱学润、万晓宇为本次交易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