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书男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包括破产重组及争议解决。具体包括:
诉讼领域(部分):
参与办理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纠纷、股权回购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决议纠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主知情权纠纷、储蓄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物权保护纠纷、离婚纠纷、同居析产纠纷、执行异议纠纷、国家赔偿纠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工伤认定纠纷、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刑事辩护等多类型案件赢得了客户的肯定,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非诉领域:
1、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为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多家关联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安徽省维航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禾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禾下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加马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2、通过了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取得私募基金从业资格;为泽睿基金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提供法律服务。
3、担任安徽省永和胶业有限公司、利辛县华康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华鑫轴承有限公司、安徽丽仁机电有限公司、阜南东久高级时装有限公司、阜南县鲲鹏塑业科技有限公司、阜南县邰氏宇崴运动器材有限公司、阜南县星光工艺品有限公司、安徽省阜南县燃料公司、利辛县恒信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华腾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利辛县酒运达商贸有限公司、利辛县玖和商贸有限公司、利辛县佳祥建材有限公司共十四家公司破产管理人团队成员,参与十四家破产公司的清算工作。
郭书男律师2020年6月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获得法律硕士学位。
郭书男律师2020年加入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2021年9月正式成为执业律师,具备法律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荣誉: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优秀党员
案例: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参与办理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杨明文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并帮助国轩公司挽回损失1000多万元;
参与办理合肥好帮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
办理朱某某与福建海能渔业有限公司股东决议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并胜诉;
合同类纠纷:
参与办理合肥元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合肥元一美邦国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合肥元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合肥市瑶海区元一名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合肥元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劲风、袁怡、李恒珍、张美丽业主知情权纠纷等案件;
参与办理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上海实华格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2000万);
参与办理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西路支行与安徽中金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一审、二审并胜诉
专业著作/论文:
《私募基金管理人刑事法律风险调查报告》
《论破产程序中税收滞纳金的法律性质》